学术委员会于9月17日下午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樊明武院士主持。会议听取了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学科分委会工作条例(审议稿)》(以下简称《工作条例》)的修改意见,并形成四项决议:(1)学术委员会鼓励分委会委员积极参与或组织与分委会职责相关的各项工作;(2)学科分委会的基本职责是完成由校学术委员会授权的工作;(3)学科分委会可自行组织学术活动,讨论及研究形成的结论报校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处理;(4)在医学院研究生部确定专人负责对口联系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在学科分委会主任的指导下协助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涉嫌学术不端事件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