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凡应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议题必须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
校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时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学术规律,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营造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的优良环境;以推动学术进步为宗旨,倡导师生不断追求学术创新,坚守学术责任,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
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学术发展规划和重要学术研究计划,对学校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院系的设立、调整等重要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三)评议学校设立的科研项目,评定学术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科研成果奖项、学术人才人选和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人选。
(四)决定学校设立的科研项目和奖项等的学术评价规则。
(五)审议或决定学术类重要校级制度;审议决定学术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
(六)调查认定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行为,裁决学术纠纷。
(七)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八)学校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