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我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与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交流会。此次工作交流会邀请到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行七人,双方学校相互交流了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运行制度、职责范围及如何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的工作和经验,并交流了深入学习教育部新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心得体会。会议由我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樊明武院士主持。
会议分四个主要内容展开,我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肖奕首先介绍了我校学术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建枝介绍了我校各院(系、所)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邵新宇介绍了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及我校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举措。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德仁院士、副主任朱英国院士和秘书长谈广鸣副校长分别介绍了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情况,特别是以学部学术委员会和院系教授委员会为重心的运行模式。两个学校在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上各有自己的特点,相互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与发展思路。
最后,我校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许晓东从七个方面比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为《规程》)与我校现有《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区别,武汉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巫世晶也对《规程》进行了具体分析。与会人员一致肯定了《规程》的发布为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了指导,但也指出对《规程》条文的内涵还需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以便下一步结合自身的条件和学术委员会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好各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工作。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有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德仁、副主任朱英国、秘书长谈广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巫世晶、学术委员会秘书室主任曾繁宏、副主任曾峥,我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樊明武、副主任叶朝辉、黄光英、程时杰、郑楚光、王建枝、张金隆、邵新宇、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许晓东、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肖奕、主任助理陈洁。